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9日訊 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該局8月8日對外公布《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辦法》明確化妝品生產許可項目分類原則,突出兒童護膚類、眼部護膚類化妝品應當具備的特殊生產條件,并對化妝品生產許可延續實行告知承諾制,并強化告知承諾后的監管措施,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依法撤銷許可。
根據《辦法》要求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建立生產質量管理體系,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制,并細化留樣管理、自查要求以及整改、停產、報告等義務。細化質量安全負責人的從業資格及具體職責。明確委托方和受托生產企業的條件和義務。同時,從化妝品命名、兒童化妝品特別標注、標簽瑕疵認定等方面細化標簽管理要求;突出問題導向,進一步明確對化妝品虛假宣傳、違法宣稱等的要求。
《辦法》還細化明確化妝品經營管理要求。完善進貨查驗、產品檢驗、貯存及運輸相關記錄制度等規定。明確美容美發機構、賓館等在經營服務中使用化妝品或者為消費者提供化妝品應履行的義務。
結合監管實際細化電商平臺、集中交易市場、展銷會舉辦者的審查、報告、檢查、違法行為制止等責任,強調平臺對涉及質量安全重大信息的報告義務。
化妝品是滿足人們對美的需求的消費品,直接作用于人體,其質量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2020年6月16日,國務院公布《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為貫徹落實《條例》,加強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保障公眾用妝安全,規范和促進化妝品行業健康發展,國家藥監局組織起草了《辦法》。
《辦法》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生產許可程序。細化完善不同情形的生產許可變更事項審核審批程序,對因生產許可變更需要進行全面現場核查的,經核查符合要求頒發新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重新計算,為企業減負增效。
(責任編輯: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