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黨組“抓學習、抓調研、抓落實”活動安排,8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羅文赴內蒙古自治區調研食品安全工作,強調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論述,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健全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的工作長效機制,堅決守住食品安全底線,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羅文一行先后前往呼和浩特市西貝餐飲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草原紅太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地調研內蒙古食品安全風險管控體系運行情況,詳細了解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并召開座談會,聽取8家企業代表對《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羅文強調,食品安全歸根到底是“產”出來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要真正當好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把保障食品安全作為企業生存發展的首要任務;要配齊配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食品安全總監職責、食品安全員守則并督促嚴格落實;要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實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通過環環相扣、層層記錄,把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和任務固定下來、落實到人,精準防控風險,并推動形成企業的食品安全文化和行為習慣;要強化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支撐保障,確保其有效履職。
在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羅文一行調研考察了食品安全智慧監管工作并召開座談會,聽取市、縣(區)、鄉鎮(街道)、村4級干部和基層監管同志對《關于建立健全分層分級精準防控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工作機制 推動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落地落實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羅文指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中,對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都作出了明確規定,落實好這些規定,關鍵是要研究制定可操作、能落地的具體舉措,建立起一套分層分級、層級對應的責任包保制度,確保一旦出現問題,能夠迅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責。在具體操作層面,需要建立責任、任務、督查三張清單,一項責任與任務承諾書的制度,把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層層分解、細化落實,這是對食品安全責任制的進一步完善,也將有利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總局食品安全總監王鐵漢,辦公廳、食品協調司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同志參加調研。
(責任編輯:佟明彪)